不用吉奥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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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71 在民主是不是一定要废除皇帝这个问题的争论上,汪精卫等人明显处于劣势。 第二部书,则是瑞士法学学者伯伦知理J.K. Bluntschli所著作的“国家学”。伯伦知理的国家学,有一个科普通俗版本,叫“为有文化的公众所写的德国政治学”Deutsche Staatslehre fur Gebildete。这个科普读物,在日本有多种节译版本,其中梁启超和汪精卫所阅读的,是“伯伦知理国家论”和“国家论”两个版本的节译本。论战中双方对“国家是什么”的理解,都是来自于这部书的理论。 早在1899年,梁启超就在清议报上,刊载了国家论的“论族民与国民”一章的部分内容。 在日文的翻译中,基于文化概念的nation,被翻译作“族民”,而基于政治法律概念的volk,被翻译作“国民”。 出于旁人不明白的原因,不论是梁启超最初介绍此书,还是后来汪精卫参与到论战中,双方都使用了“民族”,而没有照搬日文的“族民”。而日后影响中国历史的“民族”这个名词,就这样进入了中国人的世界。 1903年,梁启超再一次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科普鼓吹中华民族的国家概念。 伯伦知理所阐述的国家概念,在政治学思想史上,是国家有机体论的经典论述,其哲学思想渊源可以上朔到古希腊时代的帕拉图。国家有机体论在18世纪曾经风行一时,日本民治维新时期,伯伦知理的国家学,是确立现在国家体制的理论依据。 国家有机体论是和自然法学派的国家概念针锋相对的,伯伦知理反驳的就是自然法传统里的国家机械论。 自然法传统政治学思想认为,国家是人类的社会选择,是一个社会概念。 而伯伦知理的国家有体论则认为,国家虽然不是自然天造的,但是也不是由人类通过技术工具想像创造的人类社会产物。国家是有机的统一体,有其自有的精神,意志和形体,原本根基在人类的天性里。 至于民族和国家的关系,伯伦治理认为,单一的民族,不一定就有能力形成一个国家,不同的民族,也可以合一形成一个国家。 这个是梁启超在论战中的一个主要理论依据。 但是悲催的是,当时在欧美和日本的学术界,国家有机体论已经成为昨日黄花,遭到自然法学派从欧美到日本的围剿,而汪精卫显然知道国家有机体论当时在欧美和日本学术界的地位,进而加以嘲讽,拿个地球人的大学问们都证明是荒谬的理论,你想说啥? 在中国是应该皇汉民族的国家,还是应该是包括各民族的国家的争论上,梁启超显然处于劣势,他只能辩解说“国家有机体说,近世学者多指其缺点,然不能尽废也。” 介绍完这两部关键性的书籍之后,我们再说说交战双方的共同观点。 梁启超和汪精卫都认为,中国必须成为民主宪政国家,只有这样才能走向富强。当然,双方对什么是中国,存在不同的理解。走向富强的中国要追求什么?两人都一致认为,民主宪政而富强的中国,要建立民族帝国主义伟大事业。这其实是个非常有讽刺意味的事情,而这就是当年两派人物对未来中国共同的追求目标。在当年深受社会进化论思想和种族主义思想影响的这两个人看来,追求帝国主义事业,并不是可耻的,他们所不能忍受的,是中国被别国给帝国主义了,哈哈。 接下来我们近距离围观当年这场轰轰烈烈的论战,认真是轰轰烈烈哦,不仅有言论上的激烈交锋,还有拳脚功夫的格斗。 话说某日,革命党猛男居正和杜心武,听说梁启超又在某地发表演讲,大肆鼓吹反革命的主张,义愤填膺的爱国革命党人追杀而至,居正怒吼一声,八个野驴,武功高强的杜心武纵身飞上讲台开打,反革命的梁启超落荒而逃,这一场算得上革命党人完胜一回合。 在笔锋交战上,梁启超首先针对“种族革命”的必要性进行攻击。 梁启超称,种族问题和立宪不立宪,根本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汪精卫所谓满清是满洲贵族统治的说法,根本不成立。汉人里有高官权贵,满人里有底层小民。而原有的满人特权,是一国之内不同族群的内部竞争,满人汉人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都希望中国富强,都厌恶专制暴政的政府,满汉间的内部竞争应该以调和的方式处理,随着中国立宪,法律的制度,汉人和满人将不再有特权上的区别。而在清国内,维护专制政治的不仅是满人,更多的是汉人。 梁启超说,满洲人和汉人,其实已经同化成同一民族,中间有极少没有同化的满人,早晚也会被同化。 满洲人入关征服,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改朝换代,不是中国的灭亡,满洲算是中国的国土,而不是异国。 更退一步说,就算满洲人和汉人是不同的民族,一样可以组成一个民主宪政的国家。 革命党人的驳斥是慷慨激昂的。首先,政治学里的民族就是种族,满洲人和汉人,根本不是一个种族的。 在著名的“民族之国家”中,汪精卫说,民族云者,人种学上之用语也,国民云者,法学上用语也。汪精卫之乎者也的民族定义,口称是西方学者的定义。他说民族就是人种概念,这种说法,不仅是德意志学派的伯伦知理是这么阐述的,英美学派的权威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院院长,国家法教授巴遮斯John W. Burgess也是如此定义的。 中国人必需进行种族革命的理由有两个,第一,当年满洲人屠杀汉人,必需要复仇。第二,在政治学上,不同的民族,是不能建立起民主宪政国家的。 汪精卫引用日本学者小野塚平次的理论说,不同民族的人组成一个国家,要么势均力敌而分裂,要么一个民族专权欺压别的民族。所以说,中国要成为汉人的国家,才能成为民主宪政国家。 梁启超所引用的伯伦知理的学说,说什么不同的民族也可以组成一个民主国家,那已经是过时的谬论,遭到各国学者的批判和驳斥。(其实各国学者驳斥的是“国家有机体”这个概念,梁启超本人也知道伯伦知理当时被各国学者驳斥,但是他当时并不理解,学者们为什么在驳斥,具体驳斥些什么。) 在种族革命问题的交锋上,汪精卫大战上风。 梁启超的第二个主要攻击点则是革命党人的“政治革命”,也就是建立没有君主的共和国。 梁启超认为,共和国国民应该具有的资格,中国同胞还完全没有概念,在目前的情况下,中国冒然政治革命,采用共和制度,必然导致下等社会猖獗,各持个人主义营其私利,政治革命追求共和民主,得到的不是幸福,而是内乱和死亡。内乱之后,人民不得不把政治自由交给一个人,结果导致共和国体下的专制。 梁启超认为,中国应该先走过一个开明专制的君主统治时期,预备君主立宪。国民预备成熟之后,进入君主立宪民主政治。 在这个过程中,梁启超一再引用日本和欧洲学者的阐述驳斥卢梭的民主契约论,试图瓦解革命党人政治革命的合理性。 而汪精卫则完全回避开这些攻击,也不作任何回应。汪精卫则是引用日本学者的“合成意立说”,和“爱情与历史说”,作为政治革命的合理性依据,并驳斥民主宪政渐进的必要性。 但是事实上,要么是当时的汪精卫没看懂笕克彦的“爱情与历史说”,要么就是自己在歪曲,他所表述的“爱情与历史说”,根本不是日本法学学者笕克彦的原意。“合成意立说”,日后成为三民主义“约法之治”的理论依据。 驳斥完渐进行宪的必要性之后,汪精卫说,我们中国人本来就有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天性。民主立宪制度一定适合我们中国国民,只要激发出国民固有的天性,再模仿美国和法国这两个共和立宪国家建立起制度,中国国民很快就能具有民主的能力。 如何激发国民固有的天性呢?通过教育和革命两个办法可以办到,革命党人尤其强调革命对激发出中国国民的固有民主天性的决定性作用。 军法之治和约法之治,就是中国国民走向民主立宪的革命道路。 对于革命党人的社会革命主张,立宪派人也提出了驳斥。立宪派人士认为,欧美贫富悬殊,已经限于不能不革命的困境。而中国则根本不存在这个情况,中国以中产家庭为主体,不存在欧美那样的贫富悬殊,根本没有革命的必要。 梁启超更认为,企业家和商人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如果中国没有出现大老板,那么中国市场就会背外国的企业所占据。 对于革命党人土地国有化的政策,梁启超更认为这根本就是抢劫富人。靠这种手段吸引下等社会,招引来的都是赌徒,光棍,大盗,小偷,乞丐,流氓,囚犯这些下等社会的追随者。革命军就变成赤眉军,黄巾军那样的盗贼武装,不仅办不成正事,还会荼毒地方。
楼主 曹立仁 发布于 2013-08-2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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