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原创]北宋为什么会玩完?看看《水浒传》里的江州劫法场就知道了
本頁主題: [原创]北宋为什么会玩完?看看《水浒传》里的江州劫法场就知道了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一代文嚎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20137
威望:2857 點
金錢:3938 USD
貢獻:10000 點
註冊:2016-06-28

[原创]北宋为什么会玩完?看看《水浒传》里的江州劫法场就知道了



晁盖等人为了救宋江而劫了江州法场,但是却暴露了大问题。

在晁盖的带领下,他们的分工并不明确,事先也没有设计好撤退路线,居然跟着李逵一路瞎撞,直到进入白龙庙绝境。

十几个头领带着一百多小喽啰,人数上并不能说占优势,可这伙人居然成功救出宋江和戴总,并且毫发未损成功脱身。

这并不是因为晁盖一伙有多强悍,而是江州官方的组织战斗力实在太弱。

这些官兵平时欺负欺负老百姓还可以,一旦遇到这种李逵这种亡命之徒,只能屁滚尿流比谁跑得快。

其实我们看江州的军政管理水平,简直就是大宋的缩影,再看看晁盖等人劫法场,简直就是后来金兵围攻东京的预告片。

江州虽小,但它就是大宋,到底有多糟糕呢?

在宋江刺配江州后,通过银子打点,他跟管营、牢子关系都处得特别好,但是独独没有给押牢节级戴宗送常例银,这时差拨便提醒宋江:“押司,那个人好生利害,更兼手脚了得。倘或有些言语高低,吃了他些羞辱,却道我不与你通知。”

直到一旬之后,戴宗为了来索贿才来到点视厅,在大厅上雷霆大怒,骂道:“新到配军如何不送常例银来与我!”

点视厅是多么严肃的一个办公场所,戴宗却在这样的场所中公然责怪犯人未将“常例银”送与他,不得不说戴宗是一个猖狂的受贿索贿的朝廷基层官员,在点视厅里上演了一场索贿闹剧。



宋江反驳的话让戴宗无言以对,恼羞成怒拿起训棍便要打,还威胁宋江道:“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个苍蝇。”

由此可见,戴宗索要贿赂、刑讯逼供和草菅人命等一样不落,说他是宋朝公务员中的败类并不过分。

从戴宗向宋江索贿的这段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出,戴宗的日常生活及公务生活是如此的滋润,每到一个犯人便会向他上交五两常例银,还不排除阔绰的犯人会多给几倍,再加上他的俸禄,这个两院节级真是个肥美的差事。

重点是他十分清闲,每半个月以上才下牢房视察一下,其他时间就是与朋友吃饭喝酒,好像基本不需要办公。

监狱狱长这么猖狂的受贿索贿,上行下效,管营、差拨、牢子等等一层层对犯人的剥削可想而知,有钱的在牢里吃香的喝辣的,分配最清闲的工作;没钱的就被处以严酷的刑罚,分配最苦最累的工作。

这不是说大宋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可当时的贪污腐败现象已经成为一个官场共同存在的问题,上至太尉宰相下至狱卒、差拨无一不收取贿赂,这便使得法律规定成为了一纸空文,当时也没有有力的监管制度和清廉的执法队伍,贪污受贿成为官员的普遍行为。

在宋江吟诵反诗被搜捕时,戴宗为使宋江摆脱官司,教宋江装疯以逃脱法律制裁,这是戴宗利用职务之便,做出的又一枉法事件,可惜被黄文炳识破,蔡九知府便派日行八百里的戴宗到京师汇报给太师蔡京,路上被梁山好汉所劫,假造回信,结果又被黄文炳识破,戴宗以“结连梁山泊,通同造意,谋判为党”的罪名与宋江同时被判处死刑。

这里不可否认黄文炳确实有当侦查大队队长的才能与潜质,站在朝廷的立场上,此人确实比糊涂的蔡九适合做知府。



这也侧面讽刺了大宋的任人唯亲,而戴宗则是朝廷不曾发现的随时可能倒戈的鹰犬,则也显示出了导致大宋岌岌可危的用人制度。

作为朝廷官员的戴宗与梁山头领吴用有着亲密的联系,这种脚踏两只船的行为并不是孤例,宋江、柴进等都是这种人。

在战争来临时,他们并不会有背水一战的压力和誓死报国的决心。

北宋之亡,其实就是戴宗这种人太多了。

这种人又是怎么造就的呢?这又是另一个沉重话题了。

关于大宋为什么会完,详细还得看专家的解读,这期分享《易中天中华史——风流南宋》。






1、请进入公众号内领取,不公开下载链接是因为不想没原则地到处传,尤其是《金瓶梅》的相关书籍,本号将长期且只分享合法电子书籍,请勿索要其他任何

2、本人也要工作糊口,平时很忙,无法做到“秒回”,玻璃心请绕行;

3、请不要问我其他还有什么书,甚至要我给出书单供你挑选,更不要点名问我索要本次分享以外的书籍,同样的原因,我也要忙于生存,一旦给了大家“公共图书馆”的错觉,我会疲于应付,我写到什么话题就对应分享什么书,你看到了我分享什么书,然后直接向我报书名就好;

4、书籍为PDF格式,我不会转格式,也没有其他格式的提供,请注意自己是否有合适的浏览软、硬件;

5、收到后请点击保存,不要反复要。




赞(6)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3-21 13:22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2(s) x3, 12-14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