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个判决,要是当时有人居家隔离出现不测,这俩司机是不得偿命啊?!
把1.55亿防疫支出都算到两个司机头上是否合理?
按照此逻辑,中国防疫三年耗费了多少钱,造成了多少经济损失,我们又要怪罪到谁头上?!那世界各国因为防疫造成的经济损失,他们也要向谁追责呢?
仍然按照此逻辑,那郑州是不是应该把从富士康逃离数千人也要判刑几年?广州是不是要把从海珠城中村逃跑的人就起码判10年了吧。
4年,都是普通家庭,有点重了。
还有1.55亿的费用,是怎么来的?
报道说“造成绥中县183人被感染,7865人被隔离。”
即使被感染的人一人2万的治疗费用(卫健委数据平均每人1万7),被隔离的人一天食宿300元的标准,平均每人隔离15天,这样加起来也就4000万,不到1.55亿的一个零头。
那大头(一个亿)是花到哪里去了呢?
为啥能花1.55亿??1.55亿是发票价格还是实际费油。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公开财政详细账目,查查这1.55亿都花在了哪里,给纳税人一个交待,不为过吧。
不希望跟清朝跟烧粮仓一个道理,看过历史剧的大家都知道,大清之所以经常发生烧粮库事件,是因为需要替罪羊(阳)。
老百姓都是为了生存而已,货车司机很多是四五十来岁的中年,都是连人带车都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进去四年整个家庭可能就没有收入,如果再是那种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不可想象。
而且四年之后再出来,还能干啥,像这样四五十岁的普通农民,只能去打零工了。
四年改变的不仅是两个男人的命运,而且两个家庭的好几口人的命运。
在外面拉货养家,一趟活挣不了多少钱,油价暴涨,高速还要过路费,还要还贷款,动不动因为疫情封控到各地,不仅没活干还倒贴钱,谁给他们解决呢?他们能控告病毒吗?
不管什么病什么灾,天灾还是人祸,受苦受难的都是普通老百姓,就好像苦难是穷人的专属。
病毒是大家共有的灾难,而不应该让某一个具体人或群体去承担。
防疫三年来,很多地方的老百姓封在家里五六十天甚至100多天,导致很多人没有收入,无家可归,无法及时看病而去世,有没有人被判刑?至今没有人因过度防疫被追责。
还有那些玩忽职守致人死于非命的昏官庸吏们,那些没有半点担当精神只会踢皮球推卸责任的摆设工具人,你们有没有被追责,去坐牢?他们是不是应该被追刑事责任?!
贵州的27条人命只是深感抱歉,司机未报备获刑四年,,,有些罪孽,是会反噬的。
生活本就不如意的人,被以法律之名摁在地上反复鞭笞,而买伞的和戴帽子的人却不知道在何处岁月静好。让人们如何相信法律的公正?
律法定罪必须理清罪犯犯法意图及行为性质,区分明白是恶意故意而为,还是无知过失之举,这样才能公平达到罪刑法定的要求,维护社会正义与彰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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