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铁锤]房票管够,钱包却空了
本頁主題: [铁锤]房票管够,钱包却空了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云中雀


級別:聖騎士 ( 11 )
發帖:2525
威望:657 點
金錢:100441 USD
貢獻:1024 點
註冊:2019-10-01

[铁锤]房票管够,钱包却空了


转自微信公众号 铁锤微观



5月9日,杭州和西安同时宣布全面取消限购,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颅。其中杭州前一天还进行了辟谣,隔天就自己打脸了。

目前依然还在限购的城市只有北上广深、天津、珠海、海南和雄安8个了,其中天津、珠海和广州都是部分区域限购,且只要想买均有破解的办法,雄安比较特殊,不在讨论范围。也就是说,满打满算全国也只有北京和上海两座城市,还在严格遵循限购。

如果你问我北京和上海为什么还不全面取消限购?我的答案是,人家有这个资本,家大业大,随便开个口子就能撑半年。

不过,从影响房地产的需求、资金等基本面和全国的趋势变化来看,北上取消限购,也只是时间问题。

网上都在讨论杭州、西安取消限购的影响。有专家善意提醒,“要谨防过度炒房现象再次发生”。刷短视频时,也看到杭州的业主很兴奋,把挂牌价从6万涨到了8万。



而我的看法则有所不同:这轮全面取消限购,有用,但不大。

因为虽然房票还在,虽然理论上我们还有2亿农村人要进城买房,3亿城镇人口有换房需求,但国人的钱包早已不复当日了。

事实上,这些城市也只是把流于形式的文件取消了。比如杭州,之前核心四区的确限购,但只要有一个月社保、大专学历以上就能破除。所以我说,全面放开限购等于是在“裸奔”,这大概是这些城市最后一次寻找接盘侠的机会了。

中国楼市是典型的政策市,这意味着很多政策的出台与退出,其实是由市场驱动的。

通俗点说,杭州和西安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全面取消限购,是因为之前祭出的政策,效果未达预期。

过去三年杭州的房价走势是这样的,较2021年高点整体下跌了17.4%,也就是说,杭州之前借G20和亚运会的东风涨上去的房价,又都还了回去。



网上有人吐槽,2021年高点时在杭州上车,245万买的房子,现在市场价只剩180万,等于三年白干,差不多一套房子的首付跌没了。



我看到不少人在空自嗟叹,懊恼自己在错误时机入场,后悔房子买早了。我觉得大可不必,房价虽然跌了,但这几年的居住价值、情绪价值,以及家族在杭州买房的优越感,差不多也值了。

和炒房之都杭州相比,西安的跌势稍微好点,毕竟泡沫没有那么大,但是过去三年房价也整体回调了10%左右,部分区域降幅超过2成,直接跌回了2017年的水平,很多新楼盘价格都破发了。



不过杭州这次的举动的确值得称赞,一改其它城市扭扭捏捏的姿态,一脱到底,勇气可嘉。

我仔细查看了杭州新政的内容,有几条措施还是很凶猛的:

1、名下有房,只要挂牌出售,不管是真卖还是假卖,不管有没有卖掉,再买房都按首套算,利率可以做到最低。这个“后门”开得很方便。

这也是为什么杭州新政两天,二手房挂牌量激增的根本原因:挂牌不为卖房,而是为了“首套”利率。当然了,也有一些房东趁机出手,且降价房源多于涨价房源。这说明当前市场的成交,仍然是以价换量为主。



2、买房就送户口,无需积分,解决了孩子上学的后顾之忧。不过网传,杭州方面对买房送户口尚存疑虑,相关细则还在研究。要我说,杭州可能太高估自己户口的含金量了,户口这种东西,现在如果还能作为刺激购房的工具派上用场,也算是最后的价值了。

3、优化住宅用地规划。简单来说就是,要拿出更多的好地拍卖,建设更多高品质住宅。这倒是很符合现在的市场需求,必须在好地块卖好房子,才可能有人买单,二者缺一不可。

西安新政也并非没有亮点,有一条重磅内容就被很多人忽略了:原来让房企自持的住房,补缴相关费用后,可转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

翻译一下就是,房企端的限购也取消了,以前自持的部分,象征性交点钱也可以上市交易了,这显然是地方政府无奈之下,对开发商作出的让步。要知道,很多项目开发商自持的比例不小,现在允许销售,等于向开发商释放了泼天富贵,如果全国推广,释放的新增利润,更是不敢想象。

从杭州和西安的楼市新政来看,很明显新一轮城市间的楼市保卫战再次打响了,各城市之间不仅是实力大比拼,还有招数上的创新较量,以及抢跑的速度。

毫无疑问,在当下这个市场背景下,哪个城市放开的力度越大,短期内获得的收益,也就越大。

也许,这将是最终极的对决。那些真正有发展眼光的城市,将以更快的速度被筛选出来,最终的结果,也许将固化很多很多年,我们多数人的命运都被封存其中。那些后知后觉、无所作为的城市,大概率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核心城市因为取消限购短期带看量、成交量会迎来攀升,对周边低能级城市的虹吸效应会加剧,势必造成周边城市房价的进一步下探。所以如果你是在杭州、西安城市群外围置业,请耐心等待。

普通刚需购房者,更要看清事件背后的真正意图,你买不起房并不是因为限购,而是因为没钱。普通人、好东西、不用抢,这根本就是个不可能三角。



取消限购,本质并不是再炒房地产,而是防风险,挖掘最后的需求,以虹吸之名保大放小,核心是防止房地产砸到地板上,进而拖累国计民生。

房地产跌落神坛之后,过去两年卖地收入暴减4万亿,地方政府正经历从“愁钱花不出去”到“愁没钱花”、“负债累累”的巨大转变,于是我们看到,很多事情都在暗中起变化。

比如支出端压缩基建投资、精简用人、取消绩效、收回补贴等,收入端则是直接加大处罚、拉升物价等。起初还只是小打小闹,比如景区涨涨价,交警多开开罚单,卖卖大佛的经营权等。现在地方为了自救,干脆直接把手伸向了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涨价小连招一个接一个,民生经济成本不断上行。



放大到宏观经济层面,涨价的趋势更不可避免。

因为我们现在面临的是供给侧信心丧失、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等多重挑战,这个局面不改变,下一步就是更大规模的撤资、收缩和裁员,所以当务之急是扩大交易量、带动流动性,促进资金从银行定期转向市场上充分流通,分流到各个产业链、各个环节,终极目标是稳就业与收入。

回过头来看,始于去年的降低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和今年发生的抬升物价、放开限购等,都是在逼老百姓把钱从银行搬到消费市场。

叹息和愤怒都是没用的,我们终究绕不过这个坎,左边口袋不掏钱,最终右边口袋也得掏,你我都逃不掉。

房地产是内需之母,叠加我们暂时没有能替代房地产的支柱产业,而且没有房地产这个蓄水池,我们的增发货币就无法自上而下传导,只能在金融系统里空转,所以不遗余力稳楼市,仍然是现阶段的主要目标之一。

更不要说,楼市下行、人口出走、税收减少,很多城市在肉眼可见地衰败。而我国居民超过80%的财富都捆绑在房子上,房产贬值,居民家庭资产随之蒸发,消费和投资也都元气大伤。

走到今天这一步,其实能打的牌已经不多了,哪怕是大中城市,除了“一脱到底”似乎也没有其它的办法。

有人说,430高层会议,明确要“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这是又要搞涨价去库存那一套了,房价会不会再次飙升?而且自然资源部明确,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市,要暂停供地。

对此我的看法是,这绝对不同于2016年的棚改涨价去库存,一是缺乏棚改的支持,不可能一招鲜吃遍天,二是国资下场收购房产后再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外出租,这种已经试点的方案,或许是可行的。

至于库存积压的城市暂停供地,纯粹是字面上的意思,房子卖不掉了,土地也卖不掉,只能等库存去化得差不多了,再供地,这不是人为加剧供需不平衡,更不是在为涨价做铺垫。而是在适应房地产的新形势,是市场不景气倒逼的结果。

不过,房地产也并非全是让人不堪忍受的负面消息,日前,广东一地明确“自5月1日起,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此举可能预示着,被国人诟病了数十年的公摊面积制度要彻底取消了。

对于取消公摊,我的看法很简单,不管怎么变,都不是为了降价。按套内计算,销售单价就会提高,对于开发商来说只是换个算法。我一直都觉得,规则的改变不重要,让监管发挥作用,才是最重要的,不然吃亏的永远是买房人。

有人担心按套内面积计算,开发商会在公共区域偷面积,会牺牲公共舒适度。我不这么认为,存量时代,购房需求锐减,开发商拼的是产品力,拼的是造好房子的能力,你敢糊弄,我就敢不买单,市场会教你做人,所以最终还是市场说了算。即是说,市场博弈一段时间后,会形成一套新的价值体系。

当然了,取消公摊也真正实现了消费者知道自己的钱花在哪了,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公摊多少全凭开发商一张嘴,个人无法验证。更重要的是,取消公摊之后的好处,会涉及物业费、取暖费,以及后续的房产税等收取的计量方式的改变。

也有人脑洞大开,认为取消公摊,原价卖100万的房子,开发商销售单价不变,可以卖80万了,给了开发商“自主降价”卖房加速回款的权利。对于这种说法,我不置可否,就让时间给出答案吧。

如果全面取消限购,一脱到底之后,还是不管用该怎么办?可以肯定的是,取消限购,疗效十分有限,只能短暂刺激成交量,不能扭转颓势,包括接下来的取消限价,也不能寄予太高的希望。

正如我反复强调的,房地产低迷的关键症结是缺乏信心,问题出在居民的收入和就业上,所以未来的政策上,还要进一步降准降息,减轻购房者负担的同时,放水搞活民营经济,激发市场活力。

最关键的问题来了,房地产真正的周期底部到底何时才会出现?目前还无法给出答案,我觉得至少得是所有城市都全面取消限购后,再过一段时间。因为房地产的杠杆太大了,寻底的过程注定非常漫长。


全文完,既然看到这里了,如果觉得不错,随手点个赞吧。




赞(82)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5-13 21:55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2(s) x3, 12-15 20:44